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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市场主体关键是保企业 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提升“四度”护航民企发展
2020-08-27 14:10: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近年来,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牢固树立“保市场主体关键是保企业”的办案理念,坚持少捕慎诉,释放司法善意,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作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着力点,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落实专项监督,彰显司法“贡献度”。通过查封冻结类专项监督,督促公安机关退还来自北京、广东等多个地区的9家涉案民企款项累计426万余元。推进涉民营企业诉讼费退还专项监督,督促法院退还5家胜诉民企作为原告所预交的案件诉讼费共计42890元,保障企业减负发展成效明显。

  强化司法办案,传递检察“温度”。合理运用少捕慎诉等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减轻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2018年以来办理涉企案件不起诉19件33人。在办理常州一民营企业侵犯扬州一知名国企的知识产权案件时,注重平等保护,及时督促侵权单位向被害单位赔偿87万元,有效促成双方谅解,对涉嫌犯罪的企业负责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双方企业均寄来感谢信。

  加强检企互动,提升服务“满意度”。积极响应区委开展的“三官一律”挂钩联系社区网格和重点企业活动,22名干警挂钩联系22家企业,定期上门问需,通过督促做好安全生产、参与矛盾化解、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精准帮扶。印发《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口袋书”》,先后奔赴全国医疗器械小镇头桥、广陵经济开发区等企业集中地,为企业疫情防控、劳动保障提供法律参考。

  推动建章立制,拓宽护企“维度”。2018年出台《充分发挥“法律智库”作用服务地方高质量的十条意见》,寓服务保障于监督履职之中。2020年6月与区工商联会签《关于建立健全区检察院与区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积极发挥工商联纽带作用,建立完善案件通报、信息共享、共建普法平台等10余条举措,多部门联合全方位护企。

  编辑: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