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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案引关注 多方携手筑牢防线
2021-08-10 16:22: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婕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记者注意到《意见》中多次提到“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而在现实中,电信诈骗案件呈现出犯罪主体年轻化、受害人群低龄化的趋势,不少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此类案件具有哪些特点?案件是怎么形成的?该如何预防?记者近日就这些问题进行了采访。

  涉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案多发

  2020年9月,新学期的一个早晨,天津武清刑侦三大队队长肖哲接到报警,阳村第五中学某班家长报警,“班主任”在家长群里发出收取398元费用的通知,已有20位家长红包转账。后经学生家长核实,班主任的头像是被冒用。

  接到报警的肖哲立刻网上侦查,发现其中一位学生为能免费得到QQ游戏装备,分享了家长群的二维码,肖哲带队顺藤摸瓜赶赴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某职业中专,找到了15岁的何晓峰(化名)。

  此时的何晓峰,早已把作案手机卖了,并且把赃款转到了其他人的银行卡内。据调查,何晓峰还用同样的手段骗了云南、四川、山东等地学生家长,金额都在两三千元。

  何晓峰案是一起未成年人实施诈骗的案件,而下面这起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则成为网络诈骗案的受害人。

  2020年4月至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人在QQ群发布“明星感谢粉丝”、“领取任务”、“网红生日回馈”等消息,以充值返现的手段对全国各地17人实施诈骗,得手后在多地取款转账,涉案金额人民币20余万元。其中,在对被害人罗某某(12岁)、陈某某(11岁)等9名未成年人实施诈骗过程中,以操作失败、需核实信息等借口引诱被害人使用父母的手机大额转账。

  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有不少在校学生被蛊惑利用向不法人员提供个人手机卡、银行卡(以下简称“两卡”),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工具人”。在最高检、教育部6月23日联合发布的在校学生涉“两卡”犯罪典型案例中就有这样一起:2000年出生的耿某在微信兼职群里看到发布的收购手机卡信息后,用自己身份证办了9张卡并快递给犯罪团伙郭某,获利450元,其中一张手机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导致河北省井陉县一名受害人被骗35万余元。

  据最高检统计,2021年1月至6月,未成年人犯罪起诉案件中,利用网络实施犯罪945件1594人,利用电信实施犯罪577件1114人。

  从这组数据不难看出,涉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具有多发的趋势。

  多种因素叠加导致犯罪或被骗

  “我也是学着其他人这样骗人的,专门找低龄学生,因为他们容易骗。”何晓峰被抓获后向肖哲道出自己的犯罪心理。

  但涉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成因远不止于此。

  最高检有关人士分析说,如今的未成年人出生在21世纪,是互联网的原住民,16、7岁正是对新鲜事物好奇心较重的年龄,他们接触互联网的时间更长、范围更广,但未成年人因涉世未深、心智不成熟、辨别能力不强等特点,对网络信息真假难辨、良莠不齐的弊端抵抗力不强,在遭遇贫困、暴力、厌学、忽视等各类问题时容易与网络因素叠加,诱发实施网络犯罪或被犯罪团伙组织者欺骗而参与犯罪。

  “大量未成年人信息被网络应用软件不当收集、使用,甚至被推送给寻找未成年人的犯罪者;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高额打赏、高额充值、过度消费等方面问题仍较为普遍,也为未成年人犯罪埋下重大隐患。”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介绍,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网站监管系统也存在明显漏洞甚至缺陷,监管水平滞后于技术发展水平。此外,实施网络违法犯罪的技术“门槛”低,技术被异化为“骗术”,技能沦为犯罪工具的事件屡有出现。

  最高检有关人士说,一些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成年人利用法律对未成年人从轻、减轻处罚的特殊政策,大肆胁迫、教唆、利诱未成年人参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也是未成年人涉该类案件多发的原因之一。

  社会家庭齐抓共管筑起牢固防线

  涉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如何遏制此类案件发生?记者采访政法实务部门有关人士。

  “未成年人监护人要关注未成年人的言行和日常生活,保管好手机和相关账户信息,不把自己的支付密码随意告知未成年人,不要让未成年人随意使用自己的银行账户,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介入,依法寻求权益救济。”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说,“对于涉罪未成年人,要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其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帮助提高监护能力,改善亲子关系,提升矫治教育的效果。”

  那艳芳建议,要加强技术攻关和科技运用,提高监管技术水平,完善网络监管法律法规。规定网络服务者有不得向未成年人用户推送、传播不良信息的义务,网络管理者要增强对诈骗语言和套路的敏感意识,强化对网络信息的防骗审核,提升对诈骗信息的甄别率、屏蔽率,发现相关内容要及时删除,发现有向未成年人散发传授犯罪技能等不良信息内容的违法者时,有采取积极措施及报案义务。对怠于履行责任者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网络信息推送、网络交易、网络社交等行为,明确网络空间行为权利边界和责任体系,维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安全,遏制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发生。

  “各地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结合发案情况,深入开展对校园周边、校园内非法组织收购‘两卡’情况的综合治理。”最高检一位多年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官说,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在校学生“倒卖银行卡”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的问题,要查找相关部门监管缺位等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及时开展校园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和系统治理,保障校园安全、纯净。

  肖哲建议,政法机关、政府相关部门及家庭应齐抓共管,共同筑起一道牢固防线,特别是学校和家长之间要尽可能无缝衔接好对学生的监管,正确引导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公安、网信等部门要上下联动,推进系统治理,不断提升行业治理力度,净化网络生态空间。针对未成年人遭遇新型网络诈骗的风险和特点,应及时发出预警信息。

  编辑:贾汪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