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贾汪区检察院深化系统数据运用 提升监督管理职能
2019-07-09 09:49:00  来源:贾汪区检察院  作者:季茜

  贾汪区检察院案管紧紧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统一业务系统的“标尺”作用,通过提升数据抓取的精度,挖掘统计分析的深度,全方位拓展业务数据资源,积极发挥案管办决策参谋职能。

  一、树立系统数据权威,畅通数据运用渠道

  一是高度重视考核数据的运用。检察长于每月初主持召开院务会,听取案管对上个月各主要业务数据及今年累计数据的分析通报。针对业务科室手工台账与统计子系统存在差异的情况,检察长明确要求,除因客观原因未录入系统外,其他所有数据均以统计子系统为准,避免“数出多门”的现象,倒逼各业务科室及承办检察官及时、准确填录,提升系统数据的客观性和权威性。二是充分加强与业务科室的沟通。案管作为全院数据的“监管者”和“分析师”,充分认识到业务科室和承办检察官才是“数据之源”,因此,在日常数据填报过程中,案管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标准和说明(试行)》,耐心向检察官们讲解系统数据抓取的规律和逻辑,分析填录中易漏易错环节。为加强沟通的时效性,建立统计联络员工作群,及时发布统计工作动态,对数据填录中出现的问题,做到一经发现,立即通报,迅速纠正。三是最大限度发挥双重职能作用。利用案管、技术职能合并的契机,整合数据统计和系统运维两大工作职能,最大限度开发后台运维优势。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用技术头脑思考数据录入、汇总、抓取途径;从案管视角统筹“管理、监督、参谋、服务”四项工作职能,提高了数据处理的效率。

  二、强化业务信息监管,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一是每日审核,确保质量。充分发挥信息监控与流程监控“双控并行”管控机制的效能,将统计信息与业务监管紧密结合,有效提高数据质量。统计子系统的运行模式为每天凌晨自动抓取案卡数据、自动生成各基础表,将传统的月报表工作模式直接转变为日报表工作模式。统计人员利用案件信息变更审核功能,每天仔细观测案件信息交换记录,逐案核对案卡信息变动情况。二是每月审核,及时修正。案管于每月月末根据本月统计子系统数据与业务科室台账数据进行核对,发现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及时联系相关科室、承办检察官,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并提醒修正。对核查中发现的数据偏差、填写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案管通过新系统的反查功能,汇总和整理出需修正案卡信息的案件清单,附随案卡补录操作注意事项,以文件的形式发送相关部门,要求其全面、规范补录案卡信息。三是每季度通报,深化反馈。案管每季度对全院业务信息填录差错情况进行通报,明确案管和业务部门填录主体责任,促进案件信息填录全面、及时、准确,保证业务分析数据来源真实可靠。同时不断完善问题收集、研判和反馈机制,主动与业务部门沟通协调,定期收集、汇总统计子系统使用问题并报上级院。

  三、夯实业务分析研判,发挥决策参考职能

  一是丰富通报内容。每月向院领导报告全院检察业务核心数据,为检察业务工作决策提供参考。每月向院领导报告各主要业务部门案件办理情况,为全院人力资源的合理调配提供参考。及时向院领导报告各业务部门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业务部门规范使用系统。二是丰富通报形式。在整合统计数据资源时,综合同期对比、数据列明、条线比较等统计方法,采用二维数据表、饼图、直方图、趋势图并辅以总结性文字描述的方式直观反映问题,将分析结果立体化,使统计分析可视化,使参阅者对全院、各部门及承办检察官的绩效情况一目了然。三是拓展分析格局。以统一业务系统为平台,认真分析对比数据,着力加强评价性、专题性统计分析研判工作,使单纯的统计向综合管理转化,形成业务数据分析月报、全院办案态势季度综合态势分析、专题分析报告“三位一体”的业务运行态势分析研判体系,各有侧重,互为补充。通过对案件数量、种类的全面统计及同期对比分析,切实提高分析研判、类案研究和问题预警的能力,着力提升业务分析研判工作精准度,发挥业务决策的参谋职能。

  编辑: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