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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汪区检察院“河湖长+检察长”工作获区领导肯定
2020-05-18 15:25:00  来源:贾汪区检察院  作者:靳慧

  近日,贾汪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对贾汪区检察院在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中体现的检察职能以及为推进该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的积极努力给予充分肯定。

  贾汪区检察院在领会制度精神内核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响应区政府打造“河湖长+”模式,不仅将“河湖长+检察长”制扎稳落实,还进一步精准把握,拓展制度外延。在处理“屯头河水质常年在Ⅳ类以上,曹台中沟河道水体污染被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发现并通报”的问题上,检察长李昕指导并积极推动,同时要求第五检察部与区水务局沟通,督促推动水务局出台专门的治理方案并尽快付诸行动,进行整改。

  一、推动“河湖长+检察长”制度有名有实。准确把握制度的总体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强化工作责任制,在党政负责、部门协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中,找准检察职能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制定好工作方案和清单,以积极作为的态度献言进策,以有效的工作方式释放精准的服务大局效能。

  二、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实践有理有据。公益诉讼深入人心还没有走过缓冲带。进一步落实“河湖长+检察长”给了公益诉讼一个更加有力的发声平台,在实践中更应有亮眼的展现。抓好区政府安排的突出问题:突出抓好水污染防治、突出抓好水资源保护、突出抓好水空间管控、突出抓好水环境治理、突出抓好水生态修复,并将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见等以能被看懂、接受、执行的方式予以交待。

  三、宣传“河湖长+检察长”成效有声有响。坚持务实、高效、管用的原则将“河湖长+检察长”工作实在地踩在脚下,但是要打通河湖管护的“最后一公里”,还要让这项工作的声音飘扬在空气里。让群众不仅仅成为受益者,还应是参与者、行动者,让群众进入“河湖长+”模式里,扩大宣传主体,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模式等,贾汪区检察院将继续积极探索。

  编辑: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