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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行动】贾汪区院检察建议推动非法金融专项治理整治不良贷款
2020-07-27 11:36:00  来源:贾汪区检察院  作者:郭伟

  近日,贾汪区检察院收到贾汪区相关单位的回复。贾汪区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在办理一起贷款诈骗案件时,针对金融机构在贷款审查方面存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帮助相关职能部门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系统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活动。

  在办案中,承办检察官发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违规操作扰乱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给国家金融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特别是在涉农领域的信贷,存在严重漏洞。

  一是金融机构贷款审查形式化。按照《商业银行法》的规定,金融机构要充分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查;对抵押债权、抵押物、质物的权属、价值及评估文件进行严格审核,防止权属不清、抵押价值严重缩水等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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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放决策建立在占有大量的、及时的、完整的信息基础之上,避免决策的盲目性、主观性和无序性。要严格落实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贷后检查制度,防止风险预防措施走过场、摆样子。

  二是职能部门检查力度不够。有关单位应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业务定期、不定期开展现场检查,从公司的股东资质、外部融资、实际利率、贷款管理、资金流向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日常监督管理,从经营资质、合规经营等方面进行清理排查,对监管对象存在非法放贷、内外勾结等严重行政违法经营问题,重点对公司贷款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规性苗头问题,及时帮助整改,促使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合法、合规经营。

  三是信贷人员业务素质低、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信贷业务岗是一个既复杂又专业的岗位,信贷人员在从事信贷业务工作时必须要有较高的专业知识以及业务素质,但是现实却恰恰相反,很多信贷人员在没有经过专门培训就开始办理信贷业务,严重缺乏关于信贷业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只熟悉一些基本的业务操作流程,对如何有效管理信贷业务以及如何进行信贷风险的防范等知识还缺乏了解。

  检察机关建议:一是压实“三号检察建议”,强化监管严打击。检察机关要以“三号检察建议”为抓手,注重“惩、化、防、治”四措并举,努力在化解矛盾、预防犯罪、促进治理上积极主动作为,为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金融监管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业务要开展现场检查,重点对公司贷款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提升金融领域规范化管理水平,全力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维护贾汪金融安全,优化全区金融环境。二是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审查净源头。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规范履职,按照规章制度严格审核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价格评估意见书及其他重要资料。要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严格金融公司市场准入制度,规范贷款发放管理流程,加强风险研判的能力,依法依规审批发放贷款,切实做好贷前调查、审贷分离、贷后检查,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打击金融犯罪,维护本地区正常的金融监管秩序。三是开展专项治理,部门联动促排查。金融监管部门加强与检察、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防范金融风险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及线索移送等长效机制,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及时了解小额贷款公司及其股东涉案涉诉情况,充分分析研判相关公司是否合法、合规经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及时处置化解,切实做到堵漏洞、保稳定,形成工作合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编辑: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