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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物遭遇“鱼目混珠” 南京鼓楼检察官:线上交易需谨慎
2020-01-23 10:42: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案情简介

  2018年4月,刘某某通过微信向沈某销售一支名表。在收到沈某支付的2万余元款项后,刘某某向他人购买了一支价值数十元的手表,用于冒充名表,并让他人寄送给沈某。沈某收到假冒手表要求退款时,刘某某否认其邮寄假冒手表,并虚构各种理由拒绝退款。2018年5月,刘某某被民警抓获归案。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后法院采纳鼓楼区检察院指控,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检察官说法】

  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销售真品名牌手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信任,继而处分自己财产2万余元,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检察机关提醒,线上直接交易时一定要慎重,拆收快递时要当着快递员或者监控录像下进行,以便在被骗后能够及时提交相关证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