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贯彻落实宪法精神 奋力开创法治江苏建设新局面
2021-12-10 16:04: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强调,坚持法治江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积极推进诚信江苏建设,使法治和诚信成为江苏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始终紧扣“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决策部署,法治江苏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持续掀起宣贯热潮。把理论学习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方面,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举办全省政法领导干部学习专题研讨班,推动各级法治工作部门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培训轮训,将深入学习宣传纳入全省“八五”普法规划。以南京师范大学和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为依托,成立研究中心,推动省内高校、法学研究机构和法学专家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研究及深度阐释。

  扎实抓好成果转化。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印发《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任务分工方案》,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对抓好分工方案落实作出专门部署。针对全面依法治国七个方面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调研,逐一提出江苏对策方案。

  以牢固的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

  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建立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体制机制。省、市、县(市、区)三级党委均设立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委员会)。把法治建设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研究制定《江苏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有力推动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系统谋划法治江苏建设。出台《法治江苏建设规划(2021—2025年)》《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切实将全面依法治国顶层设计转化为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具体实践。

  探索构建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在全国率先探索制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江苏实践指标》,统筹设立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共5个一级指标、26个二级指标、78个三级指标、242个四级指标,使法治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外在体现均可量化、可操作、可评估。

  健全完善关联贯通的工作运行机制。创新开展以构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关联贯通机制为目的的法律实施效果评估,推动法治建设各环节相互印证、相互促进。统一开展深化法治江苏建设工作年度监测评价活动,率先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实时动态监控平台,建立法治环境指数,着力构建法治考核资源互享互用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村等多层次创建活动,扎实开展争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地区示范项目活动,完善“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和法治建设优秀实践案例评选机制。

  以坚定的大局意识,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立法创制”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治供给。聚焦经济转型升级、社会事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不断完善地方法规体系,以高质量地方立法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制定《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出台地方立法规范,探索开展立法协商,打造“立法民意直通车”,以良法保障善治的格局基本形成。

  以“率先突破”为深化各领域改革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3年以来全省累计取消下放调整行政权力事项达1134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精简38.7%,“不见面审批”改革做法在全国推广。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出台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开展“法企同行”等活动,稳步推进南京法治园区建设,有效集聚优质法律资源。

  以“内外统筹”为实现高水平开放提供有力法治护航。出台《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设立中国(江苏)自贸区仲裁院和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探索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与“一带一路”交汇点相适应的涉外安全保护工作体系,完善国际执法司法合作、协作机制,启动实施促进涉外法律服务发展三年行动,成立“警侨联动服务中心”,率先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16个“海外法务中心”。

  以明确的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法治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

  着眼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在全省部署应用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综合平台,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达到100%。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全国率先印发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实现“省市县(区)”三级城市管理机构全覆盖,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进“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新模式。

  着眼基层基础夯实,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出台《关于加强基层“三治”融合发展的意见》,在全国首创开展城乡基层“援法议事”活动,一年内全省覆盖率达85%。建成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12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70个,以“栖霞网格化治理”为代表的社区治理模式在全国推广。

  着眼法治能力素养提升,大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积极推动法治工作部门出台相应人才发展规划,遴选构建领军、专家、骨干、青年型等不同层次人才队伍结构,推动形成素质过硬、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法治人才体系,健全完善法治工作队伍培训轮训机制,有效引导各类法治人才不断向法治建设重点项目、重点领域集聚。近年来,全省法治实务部门开展各类培训100余期,参加人次超万人。

  桂万先 张全连 唐宁

  编辑:贾汪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