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高检院张军检察长对信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明确要求“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对收到的控告申诉,都要在七日内回复,再按工作流程依法办理,及时答复,并拟定《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群众信访事项“件件有回复”工作的规定》。
我院控申部门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梁化远副检察长指示全体控申干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经过学习,本院来信都能够做到件件有回复,部门负责人代淑敏还指导干警制作来信回复台账,回复情况一目了然,既提高工作效率又保证工作质量。2019年2月1日至今,共接收群众来信20封,回复18封,2封匿名无地址联系方式。在回复过程中,来信群众由衷赞叹检察机关的认真履职能力与热忱为民办事的态度。
群众来信要高度重视,信访人来信是维护权利的正当途径,及时回复、解决问题是我们钝化群众矛盾的有效途径,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