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数据管理是案管工作的核心业务之一,要做好这项工作不止需要案管部门的辛勤努力,还需要业务部门的全力配合。近日,贾汪区院案管部门按照《江苏省检察机关案件受理、分配、评查及业务信息填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联合业务部门共同制定了《贾汪区人民检察院案件办理部门数据监管员职责》。
该规定结合该院实际,在各案件办理部门配置数据监管员一名,负责本部门业务数据的监管工作,并详细列举了数据监管员的具体工作,明确了其职责范围。该举措的实施意味着,案件办理部门将和案件管理部门共同承担业务信息填录的审核职责,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相信本院的业务数据管理工作将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