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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领域犯罪频发亟需强化职业指引织密社会治理防护网
2020-06-16 16:22:00  来源:贾汪区检察院  作者:吴欢欢

  2020年度,贾汪区院集中对办理的多起拆迁领域涉恶案件提起公诉,经对涉案人员身份进行深入分析发现,大部分涉案人员因缺少职业指引而误入歧途,亟需在职业指引方面强化教育引导与监督管理职能。

  一、前科人员重操旧业,职业禁止未启用。部分涉恶人员曾在拆迁过程中实施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在被判处刑罚后,又从事拆迁工作,继续实施滋扰百姓行为,法院刑事判决没有附加职业禁止令、政府对从事房屋征收拆迁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审核不严,导致职业禁止沦为“僵尸条款”形同虚设。

  二、矫正期内违规违法,社区矫正监管弱。依照法律规定,社区矫正机关负有对判处缓刑、勒令强制戒毒等人员的监管职责,定期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但是部分社区矫正人员隐瞒信息,没有全面向社区矫正机关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再加上社区矫正监管手段单一、简单,依靠电话回访和矫正对象报告,无法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有效监督。

  三、无业青年沾染毒品,非法滋扰来钱快。经审查,参与拆迁滋扰等违法犯罪的,打砸玻璃的,单次报酬在100至200元不等、打人喷辣椒水的,单次报酬在几百至几千元不等。每次参与违法犯罪,时间短、来钱快、报酬高,成为无业青年主要经济来源,特别是吸毒人员,高额报酬养吸,不愿从事正当职业。

  对此,检察机关建议:一是加强职业引导与普法宣传,从树立正确就业观上强化检察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宣传平台,以检察小课堂、专题讲座等形式引导青年人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强化以案释法普法宣传能力,有效发挥拆迁领域涉恶犯罪典型案例警示作用。二是政府主管部门加强监管,从资格准入和规范行为上进行源头治理。政府主管部门要从资格审查上把好准入门,增加行业准入资格审查程序,出台房屋征收从业人员工作守则、行为规范,明确从业人员遵纪守法、文明公正、诚实守信、廉洁规范等要求。三是启动职业禁止法律条款,从预防再犯上减少犯罪。建议启用职业禁止令,以法院判决方式勒令被告人在特定时期不能从事拆迁领域相关工作,从预防再犯罪和教育改造方面强化引导。四是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从职责履行上强化矫正效能。加强检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对于重点人员,提前与矫正机关信息互通,强化矫正力度,增强对对社区矫正执行禁止令和缓刑考验期社区矫正的检察监督,切实引导正确择业,提高矫正质效,有力帮助矫正对象回归社会。

  编辑: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