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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高付聪、韩秀彩、高付西、袁朝继涉嫌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一审判决
2021-07-05 15:46:00  来源:贾汪检察院

  2021年6月11日,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高付聪、韩秀彩等四人涉嫌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一案,经法院公开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高付聪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二万元。被告人韩秀彩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高付西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袁朝继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编辑:贾汪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