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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汪区公开招聘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公告
2018-10-25 14:15:00  来源:贾汪区检察院

  

  因检察工作需要,经批准,拟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劳务派遣)。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1、网络技术人员(1人)

  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具有网络维护、软件应用、网站维护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2、新闻宣传人员(1人)

  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制作等相关专业,有较好的文字功底、摄影功底,具有新闻宣传工作经验或市级媒体年发稿10篇以上的优先录用。报名时请附各类媒体发稿情况。

  3、财务人员(1人)

  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初级及以上会计职称、具有会计从业经验的优先录用。

  4、书记员(2人)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计算机速录技能(记录速度80字/分钟、准确率90%以上)。

  5、驾驶员(1人)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C1及以上驾驶证,一年以上驾龄。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具体学历、专业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要求。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8年10月1日以前出生),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驾驶员岗位年龄要求在20周岁以上(1998年10月1日以前出生),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贾汪及周边地区户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以下情形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0日-11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6室(区政府A楼)

  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驾驶证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发放资格审查通过通知书。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试

  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请于11月6日登陆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zjw.gov.cn/)政务公开栏目查询。

  三、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选(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优先录用等条件进行核实,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与职位的匹配性,并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等。

  四体检

  依据考察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报考条件执行。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对合格人员,由贾汪劳动保障代理服务所派遣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

  实行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计酬办法。单位依法缴纳“五险”,合同制工作人员享有带薪休假、健康体检等权利和履职物质保障。

  请报考人员报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延误的,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六、本公告由贾汪劳动保障代理服务所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

  报名、咨询电话:0516—668896800516-85526560

  监督举报电话:0516-66889665

  贾汪劳动保障代理服务所

  2018年10月26日

  编辑: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