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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聚合力,加强贾汪区刑事案件质量协作配合
2018-10-22 14:50:00  来源:贾汪区检察院  作者:张瑾 刘岩

  “受理刑事案件时,应如何规范卷宗制作?”

  “三部门在工作对接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如何快速处理?”

  这场公检法联席会气氛热烈,话题的焦点绕不开“加强协作配合、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量”

  这一目标定位。

  近日,贾汪区检察院牵头召开加强刑事案件协作配合联席会议。贾汪区法院、贾汪区检察院、贾汪区公安分局、徐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四家单位分管负责人、多名公安及检察干警参加会议。

  列清单,提意见,出对策,多方达成共识,会议成果丰硕。会上,辖区内公检法三部门及徐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刑事案件质量协作配合的意见》,为积案清理工作建章立制。

  《意见》文件由贾汪区检察院牵头制定,旨在推动辖区内建立新型侦诉审关系,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量,保障刑事诉讼依法、规范、高效运行。

  统一认识,强化协作配合

  《意见》提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协作配合是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有效依托,三家单位应当统一认识,强化协作配合,各单位就刑事办案质量协作配合的责任部门分别为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检察院案管部门、法院刑事审判部门。

  依照规定,规范案件受理

  公、检、法在刑事案件受理工作中应当遵守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徐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案件受理程序的意见》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徐州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刑事案件卷宗制作的通知》的要求制作案件卷宗。

  规范办案程序,提高文书送达效率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审查逮捕案件执行回执、审查起诉案件撤销案件决定书、延期审理建议书等相关法律文书送达的期限,确保各环节法律文书及时、准确送达,避免因送达延迟导致的案件积存。

  加强沟通,共同解决问题

  因疑难复杂案件导致意见分歧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联合召开通报会和联席会,就案件定性和事实认定等问题开展研究讨论,达成共识,确保侦、捕、诉、判各环节工作衔接顺畅。

  编辑: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