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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贾汪区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2018-06-22 14:50:00  来源:贾汪区检察院

贾汪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14日在贾汪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 昕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我院再次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是徐州唯一一家(苏北仅两家)获此殊荣的单位;获评省级巾帼文明岗政法标兵单位百佳基层执法单位三八红旗集体在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执法执业相互评议活动中,获得全市检察系统最高分夺得全市青年公诉人辩论赛团体第一名两名干警分别获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业务十佳标兵全市青年公诉人辩论赛最佳辩手 

  一、积极推进平安贾汪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我们始终把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切实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135191人,批准逮捕116149人;受理审查起诉480665人,提起公诉409513人。 

  严惩危害群众安全犯罪。坚持与公安、法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突出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011人,毒品犯罪3039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817人,提前介入、依法批捕故意杀人后潜逃26年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李秀玲努力提升公众安全感。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依法办理王非法使用香甜泡打粉(含有硫酸铝铵)生产、销售含铝包子、王茂山、陈春艳生产、销售特效关节舒胶囊假药等案件915人,从快批捕以病、死猪肉冒充羊肉诈骗老年人137起犯罪嫌疑人崔飞、崔峰,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特别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案件,既严查细审惩治犯罪,又强化法庭教育促使认罪悔罪,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积极回应群众信访诉求。突出抓实十九大周期安保维稳工作,采取带案下访、巡访及检察长接待形式,主动排查、超前预防、妥善化解各类涉检信访风险。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运用律师代理申诉、乡贤介入信访案件办理等机制,确保办理的案件法律问题解决到位、释法说理到位、法律程序内的善后问题处理到位。加强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规范控告申诉接待,省电视台江苏城市频道的法治集结号栏目对我院控告申诉接待工作予以宣传报道。全年共办理来信来访469件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8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主观恶性较小、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以及亲友邻里之间轻微刑事案件实行轻缓处理,依法不批捕18人,不起诉29人,努力减少矛盾对立面、增加社会和谐因素,让人民群众在检察办案中感受法律的温情,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实现法理与情理的平衡。强化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挽救工作,推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附条件不起诉等机制,对涉嫌轻微犯罪且具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决定相对不起诉78人、附条件不起诉23人。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共巡讲6次,受教育学生达2000余名。深入校园召开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主题座谈会,组织观看展板,强化青少年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注重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加大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组织力量到辖区派出所,对盗采矿石类案件进行了系统全面梳理。与国土、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打击盗采矿石资源刑事犯罪专项工作,切实保护国家资源和生态环境。1021日的《徐州日报》第四版,对我院倾心护卫青山绿水,积极服务大美贾汪,全力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做法,予以了整版报道。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营造廉洁高效政务环境 

  我们依法履行法律职责,坚持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央改革部署以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积极稳妥推进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三部门的整体转隶。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转隶人员站好最后一班岗,认真完成在手案件的侦查终结和线索的清理移交。组织参加上级举办的各项培训和讲座,为转隶后更快进入新的工作角色做好知识技能准备,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严肃查办群众身边贪腐行为。依法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5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3人,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贯彻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查处扶贫互助资金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件24人,注重以案释法,积极宣传国家扶贫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形成了打击一批、教育和警示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着重加强职务犯罪源头治理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5件,发出预防检察建议3件。认真撰写职务犯罪惩防年度报告,受到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组织检察长宣讲团,深入机关、企业、镇村、学校、社区开展以案释法、预防宣讲活动47场次,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1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达8000余人。贯彻省、市检察院工作部署,深入医疗卫生系统开展远离回扣、廉洁从医专项预防活动,推动完善规章制度20余件。认真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为招投标单位、企业提供查询616批次,有效促进诚信体系建设。 

  三、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着力维护公平正义 

  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守防范冤错案件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侦查和刑事审判监督。我们依法履行对侦查、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的职责。在刑事立案监督方面,以监督纠正有案不立、立案不当为重点,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1人,撤案23人。在侦查活动监督方面,以监督纠正违法取证、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等为重点,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件次,纠正漏捕1人,纠正漏诉5人。提前介入涉案金额上千万元的陶仁华假冒小天鹅注册商标案等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引导侦查,提出取证建议,确保案件顺利进行。在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方面,以法律适用错误、量刑不当等为重点,依法提出抗诉并获改判2件。 

  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件,监督执行和跟进执行2件。对怠于履行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7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其中2件获市检察院支持并层报省检察院审批同意,已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围绕防风险促稳定,引导人民群众在法治轨道上解决合理诉求,依法支持张传斗等34名农民工起诉工程承包人追索劳动报酬,获区法院立案支持。 

  强化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采取监区监控巡查、在押人员约见谈话、联合重大节日安全大检查等方式,动态监督看守所监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提出口头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40余件次。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8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坚持每周巡查社区矫正基地,认真开展个别谈话教育和集体教育,确保监外执行罪犯无脱管漏管。 

  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实行司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的要求,主动作为,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配合,继续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采取定期召开联席会、组织业务培训、调取执法台账、抽取审阅案卷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补录行政执法案件138件,确保无缝对接。7月份,市、区人大来我院开展执法检查,对执行《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决定》、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坚持围绕四个过硬要求,强化从严治检力度,努力打造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 

  扎实推进领导班子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严贯彻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大力建设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领导班子,提升理论水平,增长工作才干,促进班子成员真正成为推动工作发展的行家里手。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制度,入额院领导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带头办理案件,引领入额检察官突出主体地位,强化办案责任。全年,我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实体性案件163件,平均办理32.6件,实现了院领导办案的常态化。 

  扎实推进业务素能建设。广泛开展理论研讨、岗位练兵和微课堂培训,加大对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提升干警职业素养。深入推进学、评、励三步促学法,开展公诉辩论赛、听庭评议、汇报案件、检察文书释法说理、控申接访等业务竞赛,让检察干警竞争中成才。把服务群众作为成长必修课,组织开展轮流接访,配合专职接待员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大力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文化陶情塑形作用,开展季度检察之星评选活动,弘扬正气、传递正能量,激励全体检察人员争先创优。 

  扎实推进纪律作风建设。把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常态化开展部门领导季度谈、分管领导半年谈、纪检监察针对谈等分类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检察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全监督、执法办案监督全节点、作风纪律监督全方位、八小时外监督全天候四全监督机制,警醒检察人员不踩纪律红线、守住法律底线。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要求,平稳推进各项检察改革任务落地生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选任程序,完成第二批员额检察官的遴选工作,充实办案力量,激发改革红利。制定《各部门检察官职权清单》、《案件分配管理实施细则》,细化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建立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等专业化办案组织,实行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真正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扎实推进外部监督制约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是宪法和法律对检察机关的明确要求。我们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专题报告了代表团意见建议办理情况。邀请代表、委员来院视察,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及重要工作成效。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检察新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检察工作新动态。主动与媒体沟通,积极应对处置涉检舆情,第一时间回应公众关切。创意制作检务公开特色动漫,依法主动向办案律师和当事人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高效服务律师阅卷,努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贾汪检察砥砺奋进、奋发有为的一年。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以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检察人员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了解不深,以办案服务发展的理念不强、措施不多;二是办理新型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有待提升,尤其是能熟练办理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等专业性较强案件的人才不多;三是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检察人员原有思维习惯需要改变,适应新机制仍需一个过程,改革效能尚未充分释放。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贾汪重要指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全面从严治检,努力在服务大局中体现使命担当,为贾汪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更加有力、更有实效的司法保障。 

  一是努力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上再作新贡献。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合法权益,营造优良法治营商环境。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提高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专业化水平。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危害生态的各类刑事犯罪,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是努力在推动平安贾汪建设上再创新业绩。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守卫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加大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依法惩处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型侵财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三是努力在强化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上再展新作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加强行政检察监督,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良好监督质效提升检察公信力。 

  四是努力在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上再有新进展。全面行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突出检察官司法办案主体地位,切实把司法责任制要求落到实处。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化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两法衔接工作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促进现代科技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提升司法办案效率和透明度。 

  五是努力在从严从实建强检察队伍上再出新成效。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以学习十九大报告、学习新党章为抓手,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人才强检,大力开展理论研讨、教育培训、业务竞赛活动,全面提升履职素能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检察队伍纯洁干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强化代表委员联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气象谱写新篇章。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贾汪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贯彻区委市检察院的决策部署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加快建设产业旺生态旺乡村旺百姓旺的新贾汪,奋力走出一条新时代资源枯竭地区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新路子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相关用语说明    

  1、我院再次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文明接待示范窗口201710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表彰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的决定》,再次表彰我院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自1994年最高检开展创建活动以来,我院已连续八次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连续六次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也是徐州唯一一家(苏北仅两家)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的单位。 

  2、李秀玲故意杀人案:此案为26年前的一起故意杀人案。贾汪区公安分局破获后,我院迅速派出侦查监督业务骨干介入此案。由于发案在26年前,故意杀人罪追诉时效为二十年,应适我国1979年颁布的刑法。该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逃避侦查的不受追诉时效限制。而案卷中缺少证明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证据。对此,我院引导侦查,提出取证建议,确保案件顺利进行。目前,该案已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王芳非法使用香甜泡打粉生产、销售含铝包子案:2015年至20171月,被告人王芳在贾汪区团结路经营香千里包子铺期间,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香甜泡打粉(含有硫酸铝铵)生产、销售包子等食品。2017113日,被贾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执法人员现场抽样送检。经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鉴定,王芳生产、销售的成品包子中铝的残留量为1444.0mg/kg、用于生产包子的湿面团中铝的残留量为900.4mg/kg。目前,此案已判决,被告人王芳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禁止在缓刑考验期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活动。 

  4、王茂山、陈春艳生产、销售特效关节舒胶囊假药案:2005年至201611月期间,被告人王茂山、陈春艳二人在明知其销售的特效关节舒胶囊药品为假药的情况下,仍向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庄镇半楼村、范庄村等地的村民销售。2016121日,侦查人员在被告人王茂山、陈春艳家中现场查获未销售的特效关节舒胶囊”350瓶。经徐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被告人王茂山、陈春艳销售及被查获的药品均为假药。目前,该案已经我院起诉至贾汪区人民法院。 

  5、崔飞、崔峰以病、死猪肉冒充羊肉诈骗老年人137起犯罪案件:20169月至20171月期间,崔飞、崔峰等人经事先预谋,交错结伙,先后窜至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铜山区、经济开发区、睢宁县、邳州市和安徽省埇桥区、灵璧县、泗县等地,选择农村老年人为作案目标,以病、死猪肉冒充羊肉对受害人进行诈骗,共实施137起,累计诈骗人民币8万余元。我院受理侦查机关提请逮捕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崔飞、崔峰等人是用低价收购的死猪或病猪,宰杀后冒充羊肉实施诈骗,有的肉已经被被害人食用,存在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且受骗被害人绝大多数为农村老年人,有的被害人得知被骗后气愤病倒住院甚至想自杀,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我院迅速对犯罪嫌疑人崔飞、崔峰依法予以批准逮捕,并充分发挥引导侦查职能,要求侦查机关进一步补充侦查。目前,此案已判决,被告人崔飞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崔峰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6、监察体制改革:为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经党中央决定,并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201611月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及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为进一步推广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7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探索实践,在去年底今年初召开的省、市、县人民代表大会上产生三级监察委员会,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7、检察建议:是指检察机关针对司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依法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健全工作制度,强化自身管理监督,切实履行职责,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犯罪及社会矛盾的发生。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也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举措。 

  8、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2016720日,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安全部共同出台《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对这项改革作出具体安排。 

  9、涉案金额上千万元的陶仁华假冒小天鹅注册商标案:2011年起,陶仁华在广东顺德注册成立佛山市顺德区俊德电器有限公司,购买假冒小天鹅注册商标的标识、包装等,生产假冒小天鹅品牌的热水器、油烟机、燃气灶具。直至2015年,共生产假冒小天鹅注册商标的上述家电产品3件,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销往河南、湖南、贵州、浙江、云南等地。接到报案后,贾汪区公安分局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陶仁华,当场查获了240余件未及销售的假冒小天鹅家电产品,并起获销售帐本、电脑记录等证据。由于该案涉案金额,受害人众多且分布广泛,取证难度大,审查认定难,我院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针对案件办案程序的完善、涉案证据的固定、涉案金额的认定等方面提出意见,并在案件受理后,列出详细的取证清单和补充侦查提纲,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保证案件顺利办理。 

  10、公益诉讼: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20177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11微课堂培训:围绕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以提升素能、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通过微型课堂促使检察干警及时更新知识结构、及时解难题除短板,全面提升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水平。自开课以来,有9名干警上台讲课,受训干警达300余人次。 

  12、司法责任制:是指为了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于20159月出台《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对推进落实司法责任制作出具体部署。司法责任制改革强调科学划分检察院内部司法办案权限,在业务部门分设若干主任检察官办案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处(科)长均编入办案组担任主任检察官,在检察长依法授权内,依法行使检察办案权和案件管理权等相关职权,对作出的案件处理决定承担办案责任。 

    

  编辑: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