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王清清
自2007年大学毕业进入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王清清一直以崇高的敬业精神,坚持依法办案、公正廉洁办案,共办理各类案件270余件,法院有罪判决率达100%,自2010年担任未检组组长以来,她将“教育、感化、挽救”六字方针贯穿于办案始终,运用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挽救涉罪青少年,尝试用心理矫正法帮助涉罪青少年,视情况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增添涉罪青少年回归社会的信心。五年来,她共办理了27件52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促使7名涉罪青少年重返校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作为一名公诉人,在法庭上的一举一动不仅体现公诉人水平与能力,还关系到能否达到指控目的,给予被告人有罪判处,更是树立检察机关的权威形象。王清清深知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和面临的压力,日常工作中她苦练基本功,勤奋学习,不断充实自己的理论基础,在每一个案件开庭前均做到准备充分,熟悉相关的专业知识,全方位预测庭审情况,精心准备出庭提纲。法庭上她以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沉着冷静应对庭审中出现的情况,由于对案情成竹在胸,无论被告人如何狡辩,她总是有理有据予以答辩。她凭着机智的应对、丰富的法律知识、精彩得当的言语,使法庭采信所示证据,确信公诉机关的指控,使被告人最终认罪服法并受到法律的惩处。
送法进校园
王清清以严格执法、关爱青少年的实际行动展示新时代检察官的正义与柔情,用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谱写对人民和法律的无限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