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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汪区检察院以“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为模板开创行政公益诉讼新局面
2020-06-01 16:14:00  来源:贾汪区检察院  作者:靳慧

  2019年底,贾汪区检察院与区河长办公室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水务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按照确定的“区级河长+检察长+河长助理”工作联动方式,通过建立的联合巡查、联合督查、联席会议的“三联”机制,积极作为,该项工作获区领导充分肯定。在此基础上,区检察院逐步加强与行政机关同频共振的频率,挖掘机制的深度,逐步放大自身检察工作效益的维度,延展公益的广度,开创贾汪行政公益诉讼新局面。

  第一,未启先动,在诉前建议上下功夫,加强司法规范与品格。一是加强目的的主动性、约束性、独立性。诉前检察建议旨在行政机关主动纠错依法充分履职,既是激活行政主体的公益监管活动,也是为了避免诉讼提高效率,节约司法成本。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注重释法说理,做好沟通交流,争取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加强内容的针对性、操作性、指向性。明确诉前检察建议书的制作内容,便于被建议行政机关的整改落实。对国家利益及公共利益受损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坚持事实求是原则对整改落实要求明确说明,设置合理的步骤,提高诉前检察建议质量。三是加强效果的宣传性、借鉴性、推广性。注重发现典型、培育典型、宣传典型,注重对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进行跟踪落实,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第二,学习入心,在真抓实干上下功夫,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公益诉讼制度是自上而下探索建立,从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思想上应重视,行动上应主动,从拉磨式原地旋转的工作方法转为利剑出鞘的主动出击。二是提高自学能力。“打铁还得自身硬”,要不断学习,筑牢根基,不仅要修炼常用领域的招式,还要习得相关领域的“独门绝技”,知晓一些生冷的“奇门偏招”,只有打好组合拳,才能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面对新型的检察业务工作,要学习方针政策,找准方向;要学习现行法律、法规,填补知识空白;要有“好学习”的意识,让自己处于可以随时学习的状态。三是提高探索能力。在知识领域上,不拘泥于法律规定的公益诉讼领域,积极探索向“等”外领域进行延伸。在技术层面上,探索使用现代科技设备和检测手段,学习对水质、土壤等进行快速检测的方法。

  第三,问题导向,在线索排查上下功夫,打通脉络关键和要害。一是紧盯利益输送。经济发展和环境、食药等保护之间存在潜在冲突,而检察职能的发挥,不仅要维系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营造良好和谐的投资环境,还要打破执法者与违法者之间暗藏的利益链条,挖掘可能存在的公益诉讼线索、甚至职务犯罪线索。二是按图索骥。区检察院开列线索排查“每周清单”,划定区域,分派任务,比照“河湖长+检察长”模式进行区域内线索的巡查。同时,按照市院2020年度重点项目攻坚任务的分配,除了完成自身分配的医疗废弃物重点项目外,其他重点项目列入“每月清单”,围绕其开展线索排查专项月活动。三是请求外援。邀请之前从事过自侦检察业务的同事或者区监察委员会的业务骨干,为公益诉讼部门的同志讲授在排查线索、搜集证据方面的技巧等知识,助力在线索排查中恰中肯綮。

  第四,创新载体,在实践动员上下功夫,扩大工作受众和影响。一是畅通已有渠道。开通12309公益诉讼举报电话、开放举报邮箱,电子信箱,实现线上线下双管齐下接收线索,完成用眼耳感受公益的热度。二是拓宽线上渠道。在微信官方公众号中增加“公益眼”模块,鼓励群众通过短视频“随手拍”、语音、图片、文字“随时发”的线上形式,完成用手触摸公益温度。三是统筹线下渠道。比照“河湖长+检察长”模式,由干警进行区域内线索的巡查和公益诉讼法治宣传等线下行动,完成用脚丈量公益深度。用“指尖上”和“脚尖上”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去消融制约公益诉讼发展的掣肘,弥补公益诉讼公众心理参与欲弱,实践参与力低、参与渠道缺失的现实缺憾。(靳慧供稿)

  编辑: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