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牵头制定基层院配套文件 全面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19-05-08 13:13:00  来源:贾汪区检察院  作者:吴欢欢

  近日,为全面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制度,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程序与实体权益,由贾汪区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贾汪区司法局、贾汪区公安分局、徐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贾汪区人民法院分别制定《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审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试行)》三份配套制度,助力基层司法机关“合法、有序、全面、高效”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从驻检提供法律帮助的值班律师选拔、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执业纪律、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作出具体规定,确立了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基础,从法律资源设置上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程序知情权、程序选择权和程序从宽受益权。

  《关于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从认罪认罚制度适用条件、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程序告知、获得法律帮助权利保障、案件移送起诉、认罪认罚卷宗标注等侦查、移送起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从刑事案件源头上扩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知悉范围、从案件受理上开辟专门通道、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彻力度上保障先期知情权与程序选择权。

  《关于审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试行)》从认罪认罚的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适用条件,检察院、法院权利保障义务,速裁程序的具结与见证,速裁程序案件集约办理,案件审理程序转化等方面具体规定了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形式案件的审理。从案件审理程序设定和权利保障上,明确了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保障问题,明确了速裁程序案件集约、高效办理的原则,明确了认罪认罚三种审理程序的灵活与有序转化。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刑事诉讼法》最新确立的刑事制度,从权利保障、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多角度进行司法制度层面创新。由贾汪区院牵头制定并会签的三份配套文件,在基层司法机关制度设计、贯彻执行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权益,有力推进基层司法力有序运行,有效助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生根与贯彻落实。

  编辑: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