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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关于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
2018-11-27 13:56:00  来源:贾汪区检察院

  区人大常委会:

  接到《关于加强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工作情况审议意见》(以下称《意见》)后,我院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改进举措,切实围绕“聚集主业,全面履职”的总体要求,继续深化认识、创新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司法监督工作体系,努力提升司法监督工作质效。

  一、依托三项机制,拓宽司法监督线索来源。一是依托诉讼监督线索入库备案机制。线索管理人员对于从各个渠道受理的线索进行初步审查、定性,依据诉讼违法行为线索所属的不同法律部门、违法行为的种类及性质、情节严重程度、可能采取的监督方式等进行分类,统一编号后录入诉讼监督线索库。今年以来,共收集各类监督线索36条。二是依托“两法衔接”机制。通过走访座谈、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和行政执法机关的联动,健全完善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有关工作制度,规范案件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备案工作。定期对行政机关移送备案的案件线索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情况进行比对分析,依法监督行政机关有案不移,公安机关有案不立、违法立案等违法情形。今年来,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4件5人。三是依托数据库跟踪监督机制。建立不捕案件跟踪监督数据库,对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是否及时正确、补充侦查是否落实到位、不捕案件强制措施适用是否得当等情形进行重点审查。通过强化跟踪力度、落实跟踪举措、明确跟踪责任确保不捕案件后续处理措施得当。建立诉判不一致案件数据库,将诉判不一案件专门建档、分类汇总,定期分析诉判不一原因、事实和法律依据,挖掘抗诉线索。今年来,共对27件不捕案件和11件诉判不一案件建档分析,发现法律监督线索6条,并依法提出抗诉1件1人,提请抗诉2件2人(已改判1件)。

  二、采取四项举措,强化司法监督保障。一是法律监督任务内部分解。以新设各部为基本单位,根据部门职能和员额检察官人数分配法律监督任务。确立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每月内部通报各部法律监督数据,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各部和个人年终绩效考核。通过任务分解将责任落实到个人,提升法律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今年来,共完成法律监督176件,较过去有大幅度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要点重点汇报。将法律监督线索审查情况纳入案件讨论环节,要求承办人围绕监督要点进行汇报。经讨论认为符合法律监督要件的案件及时规范录入检察业务系统,并报送上级院同步审查、备案。对轻微违法线索由内勤记录、收集,作为办案质量通报素材汇总。三是法律监督线索三级审核。建立员额检察官—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对法律监督线索三级审核模式,上一层级可通过查阅卷宗、查看检察业务系统等方式进行层层把关,确保监督质量。今年来,共通过层级审查发现法律监督线索17条,依法开展监督11件次。四是法律监督情况定期研判。定期对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研判,及时发现空白点和薄弱环节,并与其他基层检察院进行横向比对分析,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夯实基础,提供方向目标。

  三、锤炼五种能力,储备司法监督人才。一是自我学习提升能力。借助“大洞山法学社”平台,开展法律监督主题“微课堂”,培养年轻干警法律监督意识、能力。建立部门信息速递制度,由内勤定期收集上级检察院网站、检察期刊等发布的法律监督工作经验做法,按照统一格式编写后发给承办人学习,提升学习的针对性。二是案件事实、证据的审查能力。针对毒品、赌博类等十个重点监督罪名,辨认、扣押等六大重点监督程序以及刑拘、取保候审两大重点监督强制措施,从法律监督标准、要求等方面明确案件事实、证据审查重点;制定强奸、贩卖毒品等重点罪名办案指引,供承办人学习参照。三是调查取证能力。重视控申移交线索的办理,从书面审查向亲历性审查转变,运用现场复勘、文证审查、走访核实等多种方式收集案件信息,依法监督有案不立、违法立案和取证等情形。刑事检察部门通过详细调查核实控申部门移送线索,依法监督立案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件。四是案件卷宗交叉互查能力。以排查法律监督线索为落脚点,定期分组开展案件卷宗交叉互查工作。坚决摈弃办案讲人情、看面子的错误观念,明确卷宗互查重点,并通过奖励或问责确保取得实效。五是出庭应诉能力。按照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全面提升出庭应诉能力,特别是充分发挥检察长出庭应诉平台的引领作用,加强对庭审活动的监督。通过开展模拟法庭、组织观摩重大案件庭审、落实听庭考核等提升公诉人庭审讯问、辩论技巧;通过对公诉案件庭审重大变化进行研判,加强对延期审理、恢复庭审等程序的监督。

  以上是我院对《意见》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整改的措施,如有不当,请指正。

  编辑: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