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张军检察长重要指示精神及上级院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到检察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贾汪区检察院主动作为,强化事业心和责任感。实实在在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近日,贾汪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与当地邮政速递公司建立“检察专递”,通过“检察专递”邮寄送达“群众来信答复函”。
为确保“检察专递”邮寄送达出的“群众来信答复函”规范有效,该院与邮政速递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对文书寄送、送达与签收的流程进行了严格规定,主要包括投递时限及频次、受送达人签收情况、投送未能送达情形处理等相关内容。邮政速递公司对“检察专递”实行专项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本地区“检察专递”回执的跟踪查询,做到“门到门、桌到桌”确保相关法律文书的及时、准确、安全送达。
该院“检察专递”工作的启动,既是对“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制度的进一步落实,也起到了社会监督作用。邮政“检察专递”方式送达法律文书,有效破解了法律文书送达难的问题,不仅方便、快捷、安全地送达法律文书,还更好地确保了控申部门对群众来信回复这一司法行为的合法、规范。